2023年全市道路照明提升工程-滁阳路(丰乐大道-醉翁路)、草塘路新建路灯工程灯杆灯具、电缆、护套线、PE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3年全市道路照明提升工程-滁阳路(丰乐大道-醉翁路)、草塘路新建路灯工程灯杆灯具、电缆、护套线、PE管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309-037 |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
||
|
地址 |
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1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姚世飞 1805500589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关勤勤 0550-3519590、1890960575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08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元) |
壹佰柒拾肆万元捌角整(1740000.8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
|
证书名称 |
/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
|||
|
工期(日历天) |
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1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保证通过所有相关部门审核。 |
|||
|
企业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扬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价(元) |
壹佰柒拾肆万捌仟零捌拾贰元玖角整(1748082.90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
|
证书名称 |
/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
|||
|
工期(日历天) |
每批次供货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包含短信、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起不高于1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保证通过所有相关部门审核。 |
|||
|
企业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 |
|||
|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3000元;专家评审费45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关勤勤,联系电话:0550-3519590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