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城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实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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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sjgc202507-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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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水利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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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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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丁春春 0550-3047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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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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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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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关勤勤 0550-3519590、18909605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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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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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11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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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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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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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379741.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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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建造师) |
姓名 |
许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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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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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142198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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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4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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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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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佛子岭水库群安全风险感知提升(二次)项目,2106500元,2024年12月; 2、贵州乌江智慧通航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2613600.01元,2021年11月。 3、乌江航运扩能工程乌江渡-龚滩三级航道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乌江全线多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信息平台(“乌航通”二期)项目,3646000元,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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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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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金海迪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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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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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37928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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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建造师) |
姓名 |
张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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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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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134201420141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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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4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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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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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肥东县驷马山灌区滁南片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4803826.00元,2024年12月; 2、肥东县撮八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标,4406196.00元,2024年11月; 3、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调度运行信息化系统工程,10385618.00元,2023年11月; 4、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杨柳圩达标整治工程自动化采购及安装标,7481033.62元,2023年0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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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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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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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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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36109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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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建造师) |
姓名 |
杨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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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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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鲁1372018202006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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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4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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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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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河南省石漫滩水库运行中心水利发展专项--石漫滩水库防汛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包4,3736545元,2025年3月; 2、临邑县 2024 年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建设项目,2796352元,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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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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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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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按合同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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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7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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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关勤勤,联系电话:1890960575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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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