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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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滁州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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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sjgc202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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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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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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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0550-35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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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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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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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杨韦 0550-3519590/180055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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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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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21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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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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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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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贰佰壹拾柒万元整(217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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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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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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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9342024000603089422、 200534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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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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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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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中共太和县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原:太和县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时间:2022年9月16日;面积:32111.9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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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勘察设计项目(时间:2022年12月30日;面积:30628.7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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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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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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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贰佰肆拾贰万零贰佰伍拾元整(24202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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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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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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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9342021000603007419、 2010340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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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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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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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新站高新区优质初中(暂定名)工程设计(时间:2023年3月12日;面积:40703.2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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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组团)项目设计;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B组团)项目设计(时间:2022年4月25日;面积:55214.6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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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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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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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贰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27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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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曹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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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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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9342022000603055167 2008340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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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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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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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淮南市汽车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时间:2024年5月7日;面积:51662.8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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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肥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楼建设项目设计(时间:2023年1月4日;面积:36261.1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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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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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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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8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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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3519590/1800550121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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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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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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