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皇庆湖路)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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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皇庆湖路)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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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nqgc20260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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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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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南谯新城7号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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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家翔 0550-3117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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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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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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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夏骄 0550-3519512、1995501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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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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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7日8时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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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鑫德隆建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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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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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盛快速路北段-杭盖路连接线施工 (合同金额:10721.38万元 竣工时间:2022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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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843048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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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何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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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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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蒙1152201820190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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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包头市 G110(民族东路-G210)节点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合同金额:16402万元 竣工时间: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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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3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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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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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安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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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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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薛家岗路工程 (合同金额:21178.06万元 竣工时间:2023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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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87847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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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A岗:刘德连 B岗:孙家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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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A岗B岗: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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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A岗:皖1342013201616315 B岗:皖1342016201618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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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黄山大道(老山路-凤阳界)道路工程施工 (合同金额:16201.08万元 竣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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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3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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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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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滁州市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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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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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椿萱大道道路工程三标段施工工程 (合同金额:61600.60万元 竣工时间:2022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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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880578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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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A岗:郭焕龙 B岗:徐品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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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A岗B岗: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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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A岗:鲁1372021202201110 B岗:皖1342015201617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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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亚朗东二路道路建设项目(一期) (合同金额:23954.71万元 竣工时间:2025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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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3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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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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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2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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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60%收取(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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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90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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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0550-3519512/19955012432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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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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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