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山欧阳修家风家训文旅综合体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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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琅琊山欧阳修家风家训文旅综合体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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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sjgc20260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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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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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西涧中路4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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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代工、黄主任 0550-3525595、19955022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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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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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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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国庆 0550-3519517、1800550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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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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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4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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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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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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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基本陈列)设计和施工制作项目 合同规模:19848448.89元、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业绩有效时间:2024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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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下浮率1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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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陈一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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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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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粤1442022202306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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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项目名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综合陈列(基本陈列)设计和施工制作项目 合同规模:19848448.89元、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业绩有效时间:2024年09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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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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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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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0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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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标准,按预算金额计算费用的9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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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36675 元 ;专家评审费 一次4003元、二次8122元; 论证费(如有) 1140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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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胡国庆,联系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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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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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