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路(龙兴路-滁阳路)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czsjgc202311-0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全椒路(龙兴路-滁阳路)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43页: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我司项目业绩在2017年中标,由于交易网系统更新,导致18年之前的无法查询到。但该工程业绩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及可以查询到。请问是否能用四库一平台的查询链接及截图去替代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答:所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此项要求,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滁州市)可查)截图及网址)
2.请问:招标文件P41-42项目经理业绩说明④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 证书)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现我公司情况如下: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中项目经理中途变更,同时我们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变更证明和验收报告是同一姓名),但是我们中标通知书中没有显示当时中标时的项目经理姓名,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中标通知书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是否指不得低于该项目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答:是指进入商务标评审-详细评审标准阶段的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0%以上。
4.招标文件中要求“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材料数量的 5%以上,且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相应材料消耗量平均值的3%以上。 ”该项目中未看到需评审材料?
答:本项目无需评审材料。
5.招标文件中未对技术负责人有具体的资格要求,请问技术负责人有什么资格要求?
答:按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执行。
6.我公司的业绩公示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因射阳县公共资源网站和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合并了,故问,我公司的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中标公告是否符合?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滁州市)可查)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网站公布的截图及网址。
7.为更好的服务项目,保证工程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同时为了增加本地企业的学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建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且资质符合要求,设AB岗,业绩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请问:招标文件P41-42项目经理业绩说明④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 证书)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现我公司情况如下: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中项目经理中途变更,同时我们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变更证明和验收报告是同一姓名),但是我们中标通知书中没有显示当时中标时的项目经理姓名,该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中标通知书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9、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为“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EPC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岗位”的业绩。 “EPC项目”与“施工总承包项目”有所不同,该项目为设计单位牵头,“EPC项目”业绩资料中,中标通知书只体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姓名,施工合同体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姓名和施工负责人姓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报告上均体现了该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请问我单位拟派此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P.41中(二)资信标/序号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的要求。谢谢!
答:若中标通知书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10、招标文件41页打分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额为 5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2.5 分。最多提供 1 个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市政道路改造“白改黑”业绩,业绩金额超一亿元,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不予以认可,本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招标文件P75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与招标文件P170页中“新建项目工程款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移交后按80%支付,结算备案后支付至 97%。”不一致。
答:以招标文件第75页合同专用条款已明确的付款方式为准: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按期完成进度计划的合格分部分项工程按85%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0%;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后,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95%;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且工程移交后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8%,剩余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回访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12、是否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电子保函?
答:可以,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13、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可否自拟,满足计划工期:不高于335个日历天即可?
答:投标时涉及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可在满足计划工期(不高于335个日历天)基础上自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4、请明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配置即可?
答:是的,其他人员材料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按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15、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需提供“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 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滁州市)可查) 截图及网址;”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更新,中标信息丢失,省级住建平台信息是否认可。
答:不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顾莉
联系方式:0550-2599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