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苏滁中学(暂定名)项目设计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603-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苏滁中学(暂定名)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问:1)本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为此,本投标人可以提供由事业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在我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为事业编制人员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社保缴费由事业单位缴纳,该证明文件已清楚地证明了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第2点的相关情况,请问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2)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职称证书仅明确了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如果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例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的职称是否认可?3)根据招标文件第4页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72页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关于保证金填写为“/”。由于投标函已有具体格式,但该项目实际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请问投标函中关于保证金是按照格式规定填写“/”还是按照实际要求填写10万元?4)建设规模招标文件为8万,任务书为6万,投资估算招标文件为4.8亿元,任务书为3.24亿,以哪个为准?5)食堂及宿舍建设规模以招标文件还是任务书为准。6)关于校园建筑风貌是否有比较明确的意向:例如现代风格、新中式风格等。
答:1.如为上述情况,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下属单位的证明材料和②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予以认可。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方式均可以。4.请仔细查看已发布的招标文件。5.请仔细查看已发布的招标文件。6.本项目无限制,投标人自行考虑。
2.问:1)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图审合格证面积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图审合格证的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业绩的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工程类型等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问:中标通知书、合同、审图合格证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是否以审图合格证为准?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1.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图审合格证上均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三者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2.予以认可。
3.问:项目负责人荣誉部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②获奖项目合同。】注:1.上述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无法反映另须提供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问:上述证明材料须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无法反映另须提供能够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审图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
联 系 人:刘毅
联系方式: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005501210
日期: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