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区(未来产业园)智能制造工业坊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603-00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区(未来产业园)智能制造工业坊项目进行如下答疑:
1.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当前,在项目经理工业厂房施工业绩认定工作中,设置项目规模大于17万平方米的硬性门槛,且要求业绩材料需附带公共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或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对应网址链接。上述认定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大量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与履约经验的投标单位被排除在外。主要原因在于:大型工业厂房项目多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建设,此类项目通常采用市场化发包模式,一般不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见证,亦无相关监管部门加盖印章,且较少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信息,上述业绩认定要求与民营企业投资工业厂房项目的实际建设流程、管理模式不相匹配。为客观、公正、全面认定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的真实施工业绩,保障具备实力的企业公平参与投标竞争,建议对业绩认定标准予以优化调整:一是业绩证明材料以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即可作为有效依据;二是若相关业绩信息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验,且能够清晰体现项目建设规模等关键内容,亦予以认可。此举既能有效核实业绩真实性,规范投标资格审核工作,又能充分适配工业厂房项目的建设特点,扩大有效竞争范围,提升招标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或按照近期滁州市重大项目(琅琊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绿色食品研发基地)要求进行执行,如下:①项目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项目合同扫描件;③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扫描件;④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可查,提供查询截图及网址链接。
答: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调整为“①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可查)截图及网址”,调整为“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可查)截图及网址,其中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中须显示数据等级为A级或B级或C级”。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问: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评分细则”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对潜在投标人有排斥投标人的嫌疑。此项设置应是要求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即可,即在“四库一平台”中能查询满足要求的类似业绩就应给予加分,因为此业绩也是真实有效的,就予以确认,是否可以改成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即可
答:同1回复。
3.问: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评审细则”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才予以认可,对潜在投标人认可有排斥投标人的嫌疑。此项设置应是要求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即可,即在“四库一平台”中能查询满足要求的类似业绩就应给予加分,因为此业绩也是真实有效的,就予以确认。在2026年3月19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还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纳入了评审要求,通过施工许可证进一步证明了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因此恳请贵司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调整为“中标通知书”。例如贵司“中新苏滁高新区超级电容智能制造基地监理项目”招标答疑中就明确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标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调整为“中标通知书”。
答:同1回复。
4.问:关于加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因为一般工业厂房项目大部分都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但是都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要求的第四条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公管局网址可查,就已经可以证明项目的真实存在。本项目要求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无盖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排斥掉了90%的工业厂房项目,为了竞争的多样性,建议删除对中标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增加参与机会。
答:同1回复。
5.问:我司项目经理业绩为邀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上无招投标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由于时间较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无法查到中标查询。中标通知书上有业主单位盖章、我司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施工许可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同1回复。
6.问:我司项目经理业绩为邀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上无招投标部门印章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由于时间较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无法查到中标查询,请问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结合2026年3月19日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本次发布的答疑公告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7.问:1)请问技术负责人资格是否有要求?2)社保缴纳单位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否认可?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1.本项目评审对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投标人确保该人员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4573-2023规定即可。2.予以认可。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填写牵头人名称符合本项目要求,但资信证明文件中涉及牵头人和成员方单独提供的材料中需要体现各自名称。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8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30269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005501210
日期: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