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路灯“综合杆”工程二标段的答疑通知3
项目编号:czsjgc202604-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路灯“综合杆”工程”二标段作如下回复:
质疑1:本项目清单中多项设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的行为即变相要求潜在投标人与某一设备品牌进行绑定,一方面会造成设备厂商拉高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价格,使原本可以节省的财政资金流向设备厂家,缺乏市场竞争性;另一方面,像电子警察产品这一类只有两三家可以满足参数实际需要的厂商可以抱团,从而变相地用检测报告限制潜在投标人,极大地影响了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中标后,项目验收时将所使用所有设备的检测报告作为报验资料交由招标人处存档。
回复:清单中多项设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均可以在项目验收前提供。
质疑2:本项目清单有多处与图纸不符:
1、所有的高杆灯是否都按照大样图E类综合杆制作。
回复:是。
2、12米灯等高双挑灯、12米单臂路灯、8米路灯缺少大样图。
回复:路灯大样图基本类似。12米等高双挑灯为12m高低臂双挑路灯两臂等高安装形式。12米单臂路灯12m高低臂双挑路灯去掉低臂形式。8米路灯与12米路灯形式一致,其主杆为5米,副杆为3米。详见图号SL-05-20。
3、5个测速点,缺少光纤收发器来联网使用。
回复:已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4、4*2.5标志牌,清单13,图纸见5块。
回复:无误。还有8块绕行标志。
5、二标总共三个道路平交口,回传光纤租赁费用过低,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
回复:已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清单内的交换机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
回复:根据相关审查,《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较落后,应优化参数指标。且此参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7、招标清单内的工业级光纤收发器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
回复:根据相关审查,《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较落后,应优化参数指标。且此参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8、招标清单内多目结构化相机1、多目结构化相机2,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建议采用滁州市交警支队发布的《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
回复:已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9、招标清单内半高空监控相机 ,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建议采用滁州市交警支队发布的《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
回复:根据相关审查,《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较落后,应优化参数指标。且此参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0、招标清单内高清违停监测一体球 ,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建议采用滁州市交警支队发布的《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
回复:根据相关审查,《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较落后,应优化参数指标。且此参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1、招标清单内900万环保卡口抓拍单元 ,参数和交警支队《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公布参数相差过大,存在控标嫌疑,建议采用滁州市交警支队发布的《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
回复:根据相关审查,《滁州市智能交通外场设施设计导则240125》参数较落后,应优化参数指标。且此参数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2、照明工程清单内第4条,12米双挑灯D型路灯,清单14套,图纸见13套; 清单内第3条,12米双挑灯,清单56套,图纸见57套;
回复:已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13、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合同;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我公司提供的是政府采购业绩,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作为竣工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提供智慧杆桩的供货合同,在合同附件清单中能体现包含灯具,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可以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替代“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合同附件清单中能反映出评审内容的,予以认可。
澄清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5月11日9时1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修改为2026年5月11日9时10分至2026年5月11日10时10分。
澄清2:本项目J值现修改为5%。
澄清3:本项目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为:9447587.51元(其中含暂列金额60万元)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图纸均作调整,详见附件。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顾莉
联系方式:0550-2599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955055067
日期: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