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谯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
项目编号:cznqgc202604-009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谯新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一、本公司总监有一个较大的市政路网项目,正如招标文件中P40页资信标中提到的,其中第(2)一个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包含7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或排水)管网工程的监理业绩。除了正常提供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可查)截图及网址外,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二、本单位有一个ⅩⅩ区区管道路排涝能力整治提升EPCO项目监理,主要内容就是雨污分流、泵站提升、清淤疏通、汛期抢险处置等,请问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答:所述内容无法研判,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三、招标文件第39-40页,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均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备下列业绩之一,得5分:(1)单个施工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或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的监理业绩;(2)一个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包含 7000 万元及以上的雨污水(或排水)管网工程的监理业绩。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表述为雨污水(或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依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术语定义,城镇污水包含综合生活污水(含住宅、公共建筑洗漱、如厕、厨房排水);同时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居民生活排水、商业办公排水须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行政法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2014施行)第二条:适用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设施建设运维、排水行为与内涝防治。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区内,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须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雨水走雨水管网。综上,生活污水管网属于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法定范畴。问提供生活污水管网监理业绩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故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第41页--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历: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证书得2.5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以下在投标单位注册的证书之一的,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①一级注册建造师,②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 一、本项目整体建设规模偏小,施工工艺简单,施工流程清晰,无复杂施工难点及重大安全管控风险。现阶段原招标文件中,将高级工程师职称搭配一级注册证书作为总监加分条件,资质要求偏高,与本项目实际建设体量、施工难度不匹配,易造成资质门槛冗余设置。过高的资质条件会缩减潜在投标单位范围,筛选出的优质适配投标单位较少,极易抬高招标成本,不利于营造公平合理的竞标环境。为贴合项目实际施工管控需求,合理优化准入标准,兼顾工程质量与招标经济性,现建议申请对总监加分项资质要求进行调整,将原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调整为中级工程师职称,保留一级类注册证书要求。调整后既可以保障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履职能力,贴合小型项目管控标准,又能扩大投标参选范围,降低招标遴选难度,贴合项目低成本、高效率的建设管控原则。 二、请问由住建部门颁发的职称是否符合要求。
答:(一)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的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二)社会化评审由官方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组织,是指面向社会的职称评审方式,适用于各种所有制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企、集体组织等,评审通过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加盖的是负责的官方单位的章。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规定: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职称不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本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关于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加分项业绩,我单位拟提供合同金额 7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故不予认可。
六、关于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加分项,由于一级类(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的注册专业没有细分到市政道桥、给排水工程。请问我单位拟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类(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以及专业显示是”市政公用工程”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社会化评审)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南谯新城7号楼4楼
联系人:高瑞
联系方式:18155011057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方式:0550-3519517、18005500950
日期: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