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琅琊区双招双引产业园(二期)监理项目的答疑2
项目编号:czlygc202605-004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琅琊区双招双引产业园(二期)监理项目”作如下答疑:
问题1:我单位中标的项目因为建设单位是企业,项目进行内部招标,出具的中标通知书为企业统一版本,中标通知书抬头为名称为监理任务书,内容为监理任务,监理范围,项目概况,建筑面积和合同工期以及中标总监姓名等等,请问这样的监理任务书是否等同于中标通知书使用。
回复:中标通知书具体名称不做限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内容一致的予以认可。其它需提供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2:第四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5 万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④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可查)截图及网址;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业绩的规模、工程类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内容,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问: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统筹策划,本项目中我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联合体方式中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我单位在该全过程项目中承担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为本项目拟派总监,我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料,该全过程咨询业绩中能清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内容,且具有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资料,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全过程咨询业绩中能清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内容的,则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定。
问题3:监理合同内未能注明项目有效建筑面积,竣工备案表内注明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招标人联系人:黎天畅
招标人电话: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周晓培
代理机构电话:0550-3519512、18255055896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