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工投经开区光储制造基地项目监理的答疑2
项目编号:czsjgc202605-0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工投经开区光储制造基地项目监理”如下答疑2:
一、关于招标答疑文件中“取消总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要求”的调整,我单位有以下异议: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与项目专业特征相匹配的执业能力,对于包含房屋建筑与机电安装两大核心专业的项目,总监同时具备双专业注册资格是行业通用要求,也是保障监理工作专业性的基本前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之一,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承担终身责任,专业能力必须与项目实际工程内容完全匹配。 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涉及高压变配电、防爆电气、工艺管道、环保设备等多专业交叉,属于高风险、高专业性的关键分部工程。若总监不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注册资格,缺乏对应的专业知识与管控能力,将无法对机电安装工程实施有效监理,履职能力与项目风险等级不匹配,直接违反了“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团队配备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仅承担本专业专项监理工作,不能豁免总监的机电专业能力要求,更不能替代总监理工程师的法定职责与终身质量责任。 恳请贵方重新审议本次答疑文件的调整内容,恢复招标文件原条款中对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要求,确保项目监理团队具备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也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提供必要的专业保障。
回复:按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答疑澄清为准。
二、根据贵项目招标文件及最新答疑澄清文件,仅对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下属企业作出例外认可,但未涵盖省属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这一同样存在社保由上级母公司统一缴纳客观情况的主体,属于典型的“一刀切式限定”,未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的行业客观现状,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原则。我司是省属国有企业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因省属国有企业内部人事编制统筹管理惯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注册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履职单位均为我司,仅养老保险由上级母公司统一归集缴纳,不存在挂靠、虚假在岗情形。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第6项“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之规定,结合以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真实用工、真实参保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集团集约化、统一化管理(含社保统筹缴纳)的国家政策。 实践中,各地住建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附件案例)普遍将“国有集团内部统筹社保”情形,按照上述补充通知第一条第6项“其他政策依据”予以认可,核心认定前提为:企业属于国有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全资/控股关系、人员注册单位在子公司、真实在岗履职。 我司情形完全符合上述法定豁免条件,不属于“挂证”,理应视同满足本项目人员社保资格要求。 恳请贵单位对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的社保条款予以补充修改,明确: 投标人属于省属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登记在投标人单位,其养老保险由投标人100%控股的国有全资母公司统一缴纳的,该近三个月连续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视同满足本项目人员社保资格要求; 同时,投标人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平台出具的、证明双方国有全资股权隶属关系的有效工商登记信息截图,作为认定依据。
回复:按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答疑澄清为准。
三、第四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的监理业绩的得 5 分。问: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统筹策划,本项目中我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联合体方式中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我单位在该全过程项目中承担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为本项目拟派总监,我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全过程咨询业绩中能清晰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内容,且具有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资料,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全过程咨询业绩予以认可,业绩是否能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答疑2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工投创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城北新区办事处铜陵路与徽州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93550309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曹思敏
联系方式:0550-3519516、18712012204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