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山“山中有喵”咖啡场地合作经营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509-035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5年9月29日10时至2025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5年9月29日10时至2025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滁州市琅琊山“山中有喵”咖啡场地合作经营,野芳园“山中有喵”咖啡区域,约20㎡。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拟对琅琊山“山中有喵”咖啡店合作经营进行竞价。竞价单位竞得后围绕琅琊山、滁州的建筑、景观、人文等元素,设计、开发系列主题咖啡、茶饮;同时须搭建消费场景,开展琅琊山特色咖啡运营工作。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且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经营活动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在竞得后须配合委托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服从委托人及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委托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在运营期内标的物的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由竞价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运营期间不得私搭乱建,运营期满后,竞价人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归还委托人,竞价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具体交付时间以委托人、合作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6、合作方式:商贸公司提供场地,并以营业额分成的方式计提租金。合作方负责美陈、设备设施、水电费用、人员、物料等一切运营费用。
7、运营期限:3年,合同一次性签订。
结算方式:
(1)由合作方制售,商贸公司统一收款;
(2)分成金额=销售额×分成比例
(3)合作起止日期、付款日期、金额及相关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0.3万元。
以成交分成比例16%示例:如销售额为20万元,竞得人支付委托人20×16%=3.2万元。
三、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滁州市琅琊山“山中有喵”咖啡场地合作经营起始价格:12.00%
竞价保证金:0.3万元
加价幅度:0.1%或整倍数。
注:因系统原因,竞价起始价与竞价步长值单位为元,无法修改。各竞价人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竞价,竞价起始价与竞价步长值单位为%,如系统中显示竞价为15元,实际为15%。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5年9月2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 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852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琅琊山“山中有喵”咖啡场地合作经营项目”(可简写)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除上述要求外,竞价人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1.合作方须拥有在营店铺(兼具室内外消费场景);
2.具有咖啡制售等产品全流程服务能力,包括产品及包装的设计与研发、营销策划与宣传等一体化服务。同时须围绕琅琊山、欧小修、“山中有喵”等元素开展上述服务工作;
3.具有数字化营销能力(抖音、小红书、视频号等),及相关成功案例;
4.具有结合产品及场景打造“网红打卡”点的成功经验;
5.具有一定的团队力量和稳定的产品供应链。
竞得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向委托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视为恶意竞标,将被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委托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价高者中标,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委托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委托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售)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价人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委托人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竞价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做出裁判的。
8)本竞价须知由委托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十、招标代理费
本次竞价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夏骄 电话:0550-3519512、18155023588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委托人: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杨杰 电话:18009608987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西涧中路4306号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