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店西侧闲置区域对外合作经营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604-027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6年5月11日10时至2026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5月11日10时至2026年5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出口商店西侧闲置区域对外合作经营项目,共一个标段;出口商店水吧台区域,约30平方米;经营内容:围绕琅琊山元素现场制售文创手串;合作方式:商贸公司提供场地,并以营业额分成的方式计提租金。合作方负责装修、美陈、设备设施、人员、物料等一切费用(装修、美陈投入不得低于2万元,且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经营业态以围绕琅琊山元素现场制售文创手串;如需变更经营业态需书面报告招标人同意。竞得人应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此次招标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包括竞价代理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理。招标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经营期限:经营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费用由甲方统一收款,双方费用按月结算,前三季度按第一档年销售额保底租金预收分成(租金),第四季度一次性计算全年分成。
3、竞得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0.5万元。费用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履约保证金退场时验收合格后退还。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承包期间,竞得人发生的税费、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相关开户费、使用费以及合作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现场勘查。
5、经营期间,竞得人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火灾等,由竞得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标人无关。
6、经营期间,竞得人为了经营增加的一切设施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建设,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合同期满或竞得人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的,并且招标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清退出场,竞得人建设等为经营所花费的费用等不予补偿;竞得人应保持原合同标的物完好,后期竞得人自行建设的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或无偿移交给招标人,不得就折旧费等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7、竞得人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的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8、竞得人围绕琅琊山景区元素开发3款以上产品(需提供实物);具备文化创意设计能力,能将景区元素融入产品形态与包装(需提供效果图)。
9、每日派驻1-2人驻店团队协同运营。
10、经营过程中需服从甲方管理。
三、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招标人分成比例计算基础比例:年销售额≤12.6万元,按评估价2.52万元支付租金;12.6万<年销售额≤50万,按年销售额的20%支付租金;50万<年销售额≤100万,按年销售额的18%支付租金;年销售额>100万元,按年销售额的16%支付租金;
竞价时只竞价12.6万<年销售额≤50万的销售额比例,起始竞价比例为20%,剩下的两个档位租金比例在中标比例基础上分别减去2%和4%。竞价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1%或整倍数。请竞价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成交后比例不予调整,不得因各种理由拖欠费用。
计算示例:竞得人成交比例为25%,年营业额150万元应分成:150*(25%-4%)=31.5万元。
注:因系统原因,竞价起始价与竞价步长值单位为元,无法修改。各竞价人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竞价,竞价起始价与竞价步长值单位为%,如系统中显示竞价为30元,实际为30%。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6年5月11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05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出口商店西侧闲置区域对外合作经营项目”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5月11日10时00分至2026年5月12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让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经营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交易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或不符合竞价人应具备条件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思敏 电话:0550-3519516、18712012204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招租单位: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杰 电话:18009608987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古道30号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