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灯箱广告位招租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312-018
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12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
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灯箱广告位招租,本次招租共1个标的物,位于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共三十四块,面积为3m*1.6m/块,钢架结构,高约1.6米;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拟出租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灯箱广告位,用途:商业广告或公益性广告;承租方应需定期对广告位进行日常维护,以保证灯箱广告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维护、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出租人有权对上述灯箱广告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处有权要求竞得人整改,同一整改事项经出责任书面、手机短信或口头通知两次以上(任意一种方式),竞得人拒不整改,视为竞得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该灯箱广告致人伤亡,由竞得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滁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或下属单位要求每年需发布公益广告,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布公益广告期间的租期不顺延、租赁费不退还(累计公益广告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竞得人自行考虑摊销在全年的租赁费中,否则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2、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户名: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滁州琅琊路支行,账号:350223000018890000612),转账时备注: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灯箱广告位招租租金),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租前给予考虑广告位承租权期限,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竞得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广告位禁止张贴以下内容:
(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
(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
(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
(四)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
(五)弄虚作假的;
(六)贬低同类产品的;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拍价: 159800 元/年,竞价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28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竞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元),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692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南谯北路(天长路至明光路)两侧绿化带处灯箱广告位招租 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价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⑥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号;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转入账号。
五、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无不良记录,无拖欠租金等行为的,均可参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中标后甲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
2、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中标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中标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标人签定《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标。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a)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租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g)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九、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建设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顾莉 联系点:0550-2599817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附件:竞价须知.doc 附件:标的物介绍.doc 附件: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