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区2025-2028年度道路照明等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的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czsjqt202510-009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中新苏滁高新区2025-2028年度道路照明等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一、项目负责人要求业绩为城市照明、泵站、城市交安设施养护业绩三项均为不同专业领域的业绩,而本次招标要求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三个专业方面的业绩,存在极大不合理。
答: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城市照明设施、泵站设施、城市交安设施”。招标文件设置“两项业绩得基础分(4分)、三项业绩得满分(5分)”的评分规则,既兼顾了中小投标人的参与可能性,也为具备综合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合理加分空间,符合“公平、择优”的评标原则。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多类别业绩,旨在确保其具备统筹多专业养护的经验与能力,可快速适配本项目“一体化维护”需求,不存在“不合理限制”。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评分要求的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或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书的,本项目为中新苏滁高新区 2025-2028年度道路照明等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属于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类,专业类别(或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属于跨专业不合理。
答: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行业为建设工程各行业,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路灯维修)、高压用电(泵站配电设备)、道路作业(交安设施抢修)等场景,与本项目需求相适应,不存在“跨专业”问题。
问题三、招标文件中评分要求的投标人拟派人员中具有CAAC或ALPA或AOPA无人机操控员证书的,这种证书一与本项目并无直接关联,二来,怀疑有单位刻意控标而为之。
答:本项目含智慧中心的无人机巡检管理服务,要求相关人员具备CAAC(中国民用航空局)、AL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无人机操控员证书均为国家认可的通用资质,市场上具备该资质的人员及企业数量充足,且与项目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指向特定投标人。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城路66号
联系人:李传旭
联系方式:0550-2201367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18909605753
日期: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