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sjqt202602-004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智能家电产业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问:第二章资信证明文件评审中要求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关于退休人员参与工程投标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问题的答复”中回复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请问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是否认可?
答: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人社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所配备总人数五分之一。
2.问:我单位业绩仅含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业绩要求?
答:规模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且仅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问:请问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建或者安装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级别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本项目中是指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符合要求。
4.问:招标文件P9页“人员配备要求及在岗”部分(1)不少于3名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关证书)。(2)不少于2名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关证书)。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师专业,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同3回复。
5.问:本工程总投资额为3亿元,属于大型厂区项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滁州市本地注册单位,我公司想积极响应并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从服务质量上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我市,可以更好的提供本地化服务且保证项目编制期间的服务及时性和便捷性以及专业性。 建议业主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6年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77号
联系方式:0550-321938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005501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杨韦
电 话:0550-3068029、0550-351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