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yqt202608-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化管控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1:招标文件拟配备服务团队 1.项目负责人(1 人):具备人社部或工信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证书,每证得 1 分,满分 2 分。2.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 CISP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工信部网络安全高级工程师证书,每证得 1 分,满分 2 分。本项目核心业务为市政路灯LED 节能改造、照明机电设备安装检修、配电线路运维、高空作业、交安及亮化设施管养,属于市政机电工程运维类项目,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仅为配套辅助内容。当前评分仅认可信息、网络安全类证书,与项目机电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核心需求不匹配。市场内大量深耕路灯改造、市政照明运维的企业团队以机电、电气、安全类持证人员为主,缺少上述专项网络类证书,该评分标准变相抬高投标门槛,存在排他性,不利于充分市场竞争。建议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或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每提供 1 本得 2 分,满分 2 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 1 本得 2 分,满分 2 分。
回复:本项目为“路灯节能改造及智慧化管控升级项目”,采购需求不仅包含路灯改造、照明运维,还包含智慧路灯管理平台、智能远程控制、可视化监控等内容,具有明确的智能化、信息化属性。因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置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类证书,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因此,该评分项不存在通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质疑2:投标人投标阶段需提供10个符合高度、电力保障要求的高点资源证明(点位照片、租赁协议、电力配套设施材料),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5分,无材料不得分。项目尚未确定中标单位,未开展现场统筹协调,投标阶段无法提前锁定10处满足25米挂载、7×24 小时供电、配套备用发电及动环监控的高点点位;点位租赁、电力配套施工需中标后结合现场道路、产权方统一协商落地。要求投标阶段提前出具完整实景、租赁、电力设施证明,对无存量高点资源的企业形成硬性竞争壁垒,违背公平招标原则。建议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改造开工前落实全部10处符合要求高点资源,并完整提交点位坐标、租赁协议、电力保障设备实景照片、动环监控配套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承诺完整即可得满分5分。
回复: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提出利用高点资源建设监控设施,实现路灯、交通信号灯、亮化等设施可视化管理,并对高点安装高度、覆盖范围等提出具体要求,且在项目立项阶段,相关10处高点监控资源需求已纳入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建设需求并非中标后临时提出。因此,设置高点资源评分与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相匹配。高点资源可采用高层建筑物、楼顶平台、通信铁塔、瞭望塔、路灯等符合安装高度、覆盖范围及电力保障等招标文件要求的高点设施。高点资源涉及点位协调、租赁、电力配套等工作,若中标后再行落实,存在资源无法按期到位、重新选点及施工协调等风险,可能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及履约质量;若仅以承诺函替代实际资源证明,也无法在评标阶段客观核实投标人的资源保障能力。对于租赁高点资源,投标人提供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性协议均予以认可;提供租赁意向性协议的,无需在投标阶段实际支付租赁费用或提供资金支付凭证。因此,该评分项具有一定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不构成对特定企业的限制,质疑事项不予采纳,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按原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8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系方式:1330550616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955055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天文、王芳
电话:13305506161、0550-3519519、1895505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