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园游泳馆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滁州市亭城文旅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15时00分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楼603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花博园游泳馆,露天水上游乐中心面积为468.87平方米,承租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原则上第一次必须满足2人(或以上)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如第一次采购递交响应文件不足2人(或以上),则流标。
2、滁州市亭城文旅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出租场地。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须用于游泳、水上游乐。经营业态须经出租方确认。竞得人在承租后须配合出租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赁费用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4、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为准。
5、其他相关要求: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并承担开户费用,租赁期间所涉及到的水、电、气欠缴金额及欠缴违约金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所涉及到的水、电、气欠缴金额及欠缴违约金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等设施)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规定。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协助。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6个月,合同一次性签订。
付款方式:租金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时支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租金的20%。
三、租金起租价格、竞价保证金:
起租价格:6.19万元/6个月
竞价保证金:0.6万元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保证金须在2025年6月13日15时00分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 名:滁州市亭城文旅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银 行 账号:49601010010002444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花博园游泳馆招租项目”(可简写)保证金。
b)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c)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租方直接收缴。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
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最高价竞得
报价具体要求:本次竞租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竞租人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竞租起始价格),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且公布各竞租人第一次报价后,各竞租人提交第二次报价。竞价过程中,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低于其一次报价。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出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租人直接收缴。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出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本竞价须知由出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招标代理费
本次竞价代理费15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勤勤 电话:18909605753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
出租方:滁州市亭城文旅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赵爽 电话:18005508806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湖路17号
2025年6月6日
附件:竞价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