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滁州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滁州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现将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内容:滁州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防撞车采购,具体详见《车辆配置要求》;
2、项目地点:滁州市
3、最高限价:220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要求:
1、发动机、变速箱、底盘、轮胎为关键构件;车辆规格性能均应符合或优于本标书的要求且为新车,交货时车辆须带≥50升燃油。
2、所投产品中车辆应为经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定型产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所交付车辆制造日期必须为2026年1月1日以后。
4、配置要求:
技术参数指标(买方要求)所有带“★”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如不满足,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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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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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 |
投标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产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产品具有3C认证。车辆颜色为工程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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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 |
采用东风、中国重汽或同档次及以上底盘。 应采用排半驾驶室、配有冷暖空调、多功能方向盘、ABS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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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功率 |
≥176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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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类型 |
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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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车速 |
≥105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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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尺寸 |
≥7500×2500×37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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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 |
≥122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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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重 |
配重应该合理放置,保证车厢有效利用面积≥9平方米。 提供车厢内部结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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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安全引导装置 |
LED情报板+高亮LED箭头板+爆闪灯+警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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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情报板+高亮LED箭头板 |
LED情报板+高亮LED箭头板:LED情报板尺寸≥1800*400、显示内容/输入方式:wifi/平板/手机; 高亮LED箭头板≥30只,通过LED箭头板,可以显示向左侧通行、向右侧通行、禁止通行等警示导向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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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缓冲等级 |
1.1T-100km/h及2.27T-10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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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等级依据标准 |
具体防撞要求符合《MASH2016》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提供相关标准要求技术参数、证明产品符合该标准的检测报告、实际检测碰撞实验现场的照片或其他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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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报告要求 |
产品满足国际测试标准MASH-2016测试要求,即满足以下4种工况,有4项测试报告: 50工况:总质量1100kg±50 kg小型车≥100km/h正撞; 51工况:总质量2270kg±50 kg小型车≥100km/h正撞; 52工况:总质量2270kg±50 kg小型车≥100km/h偏撞; 53工况:总质量2270kg±50 kg小型车≥100km/h偏斜撞。 (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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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缓冲垫性能 |
需采用一体化矩形设计,表面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杆、加强筋等结构。防撞缓冲垫两侧采用≥1道铝板折弯而成,增加吸能效果(提供整车公告里能体现防撞垫结构外观的照片)。中间填充材料为铝蜂窝芯;(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防撞缓冲垫剖解图,杜绝采用纸质蜂窝铝或建筑蜂窝铝板材)。在使用寿命内,供应商应保证车载缓冲垫不开裂,不下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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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缓冲垫动力系统 |
独立电动液压动力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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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缓冲垫翻转方式 |
双油缸液压翻转,可在行驶过程中在驾驶室进行操控,液压油缸带有平衡阀,避免被撞后车载缓冲垫翘起,同时避免放置时车载缓冲垫自行下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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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板+发电机 |
配备太阳能板充电,功率≥600W和便携携式发电机组,功率≥1.8KW(带有自启自停功能) 同时配备辅助蓄电池,24V 能够给显示屏和箭头灯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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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防撞车被撞后,供应商应免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 在防撞车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车辆供使用方使用。 注:供应商应能够保证提供的防撞缓冲车在平安、太平、人保等知名保险公司投保,且车损险保额不低于发票金额,三者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如果不能够在知名保险公司投保且保额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车且供应商应承担相关一切损失。 |
5、报价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要求进行报价,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报价,所报单价包括货物(车辆) 出厂价、配置要求中约定的税费及相关费用、货物(车辆)运输费用、货物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及辅材) 、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及国家对成交人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增。
(2)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安全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对已有成品进行保护,因成交供应商实施过程或未保护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等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或修复。
三、响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与本次响应型号相同的防撞缓冲车供货业绩(合同供货数量至少1台或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其他要求
(1)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通知书的相关要求。
(3)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4)技术支持
①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②成交供应商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③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5)售后服务:
①成交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成交供应商须自接到报修后12小时内组织实施维修。若不能及时响应并开展维修,可由采购人直接派员进行处理,若确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则所需费用自合同款项余额中扣除。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中产生的拆除、运输、包装、安装、配件等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7)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五、响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价格固定不变。
3.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袋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价人需在2026 年 8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前把响应文件送达。
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3会议室;
7. 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8.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为准,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六、响应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
4、诚信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车辆上牌及保险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7、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成交原则
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审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要求,并按经评审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单位。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2.报价一经评审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一经做出的报价,即不可撤回。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将被否决: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投标总报价(或单价)高于(不含等于)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③法律、法规、规章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八、报价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数量与发布的清单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布的清单数量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3、成交结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未通知的即未成交。
九、其他事项:
1、成交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付款方式、时间、条件:
车辆全部交付且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海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S312(永阳路)
联系人:王暘
联系方式:1530550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