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滁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保险服务项目的答疑4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5〕36号)第七条的合规执行问题。该条款作为一项强制性监管规定,明确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然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约定的付款流程为“先出具保险单及发票,后支付保费”,两者在业务操作的核心顺序上存在直接冲突。为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确保保险业务依法合规开展,避免因此产生履约争议及监管风险,在本项目的后续签约与履行过程中,涉及保费收取与保单出具的流程,是否应当统一依照前述监管规定的要求执行?
回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出单及保费支付要求修改为:①签订合同:针对本项目实施内容签订保险服务合同②报价:乙方根据中标范围,结合甲方具体情况,以不低于中标范围的保险内容出具报价单,甲方三日内支付保险款项,乙方及时开具保单及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安徽滁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任祺明、18955050087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毕玉,0550-3519598、1538550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