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五一饭店改造提升设计项目的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五一饭店改造提升设计项目”作如下答疑:
问题:项目评标力法(一)资信部分评审:1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设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结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设标截止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业绩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该两部分评分须提供以下资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图审合格证面积为准。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图审合格证的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业绩的建筑面积、工程类型等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加分】。 文物设计类项目,不走城建审图程序,走的是专家评审程序,因此 这类业绩没有施工图图审合格证,建议改成:“【日期及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方案批复的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业绩的建筑面积、工程类型等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加分】。
回复:关于本条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图审合格证面积为准。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图审合格证的扫描件。”
现调整为“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设计合同扫描件(建筑面积及有效时间(签订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
②文旅局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评审或论证的批复(红头文件)扫描件;
③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 系 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331815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
日期: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