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项目A、B区厂房桩基专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项目A、B区厂房桩基专业工程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城管大厦6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小乐 1800960017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0550-3519519、1595500537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0日8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昌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价(元/%) |
下浮率22.50%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陈鑫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81903788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根据整体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部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1、开封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二期)PHC桩基工程专业分包二标段(2022年9月,12436347.37元) 2、凤台县安置区九期A区(银杏苑)桩基工程(二标段)(2024年3月,12857759.71元)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新华教育集团江苏职业教育产业园一期桩基、支护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9月,8025338.97元) |
|||
|
企业荣誉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杰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价(元/%) |
下浮率21.80%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卫东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22202303371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根据整体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部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和顺天宸揽境项目(2023年10月,8859136.00元)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桩基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2024年6月,45119408.59元) |
|||
|
企业荣誉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工大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价(元) |
下浮率24.35%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刘楠木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12011201200937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根据整体项目进度要求进场,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部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 |
叶集明发城市广场-明辉城桩基工程(2022年2月,17239323.58元)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广州开发区东区2×460MW级“气代煤”热电冷联产项目PHC管桩桩基施工工程(2021年1月,21358664.00) |
|||
|
企业荣誉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4日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8838元;评委费25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500537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500537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