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生产研发基地(暂定名)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绿色食品生产研发基地(暂定名)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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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深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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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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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黎天畅 0550-331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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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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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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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周晓培 0550-351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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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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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6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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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河南华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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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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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9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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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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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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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93400746、9342023000603075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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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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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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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肥东银峰产业园有限公司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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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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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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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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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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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772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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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金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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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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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213303220、G3300339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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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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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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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良渚好运产业园(年产2万套实验分析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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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及园区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新建标准厂房)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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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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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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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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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84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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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曹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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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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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0143400595、934202100060300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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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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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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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利辛县科创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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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包河经开区人形机器人产业园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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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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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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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7245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5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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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周晓培,联系电话:1825505589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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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也可在线提出异议。联系人:周晓培,联系电话:1825505589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