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铜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琅琊山铜矿技改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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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滁州铜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琅琊山铜矿技改设计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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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5852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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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铜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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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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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飞 0550-351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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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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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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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夏骄 0550-3519512、1995501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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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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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13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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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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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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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安徽山城矿业有限公司黄竹园铜银矿地下矿山采矿工程设计 2.且末县邦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屈库勒克东金锑矿地下矿山采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 3.新疆金嘉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下矿山采选尾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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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98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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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李何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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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采矿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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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111202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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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枞阳县大刨山铜矿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设计 2.安徽金超多矿业有限公司白岭金矿地下矿山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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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琅琊山铜矿技改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写并通过评审。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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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安徽省规定或相关行业规范(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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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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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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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秦皇岛联冠矿业有限公司金矿底下开采建设项目设计 2.青龙满族自治县宏鑫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工程设计 3.迁安市联旺经贸有限公司南山铁矿深部开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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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9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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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宛井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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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采矿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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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23A2010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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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1.新疆楚嘉矿业有限公司东杜斯泰铁铜多金属矿10万t/a底下开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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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琅琊山铜矿技改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写并通过评审。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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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安徽省规定或相关行业规范(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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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山东众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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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 |
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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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1.山东金邑矿业有限公司设计 2.忻州市嘉恒矿业有限公司金银矿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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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98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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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伊龙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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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冶金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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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鲁200002933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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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1.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扩界)采选工程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 2.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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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琅琊山铜矿技改设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编写并通过评审。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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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安徽省规定或相关行业规范(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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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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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7425元;评委费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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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0550-3519512/19955012432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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