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路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足球、篮球场等配套设施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60487001
凤阳路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足球、篮球场等配套设施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于2026年8月4日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29.38%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刘兵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截止
评审得分:98.1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27.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赵大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截止
评审得分:94.21分
公示期: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
招标人联系人:白蕾 联系电话:0550-301096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